今天忽然想起以前國中上作文班的時候,老師和台下學生的一段對話。
老師(那時)是有為青年一位,飽讀詩書,滿腹經綸;他說:「每當我想到人一天只有廿四小時,可是生命裡還有那麼多好書沒讀、那麼多知識可學,我看書看到夜深人靜,眼皮都快睜不開了,還是捨不得睡覺。」
應答的是朋友的妹妹,當時還在念小六,可鬼靈精怪;她說:「可是你一旦上床睡覺,早上就會捨不得爬起來。」
十五年前一段對話,不知怎的,卻和今天心境如此契合。也不是說我有甚麼天大抱負,革命時機倒數計時,非要每天廢寢忘食求知成長,才如此擔心時間不夠用;把晡生平無大志,只想生活過得舒適寫意而已。大抵上班時間拿來賺錢,下了班之後週末過得像週末、休假放得像休假就好,人生如此、夫復何求。誰知道這麼謙卑的願望,原來都還是奢侈,浮浮沉沉等了五天好不容易盼到週末,四十八小時匆匆一過,時間卻都不知道用到哪裡去了。
昨天一早醒來,隨手抓過手機一看,九點五十二,睡得好爽;八小時以上充足睡眠,此乃青春年華不再者之美容護膚要訣。九點五十二這時間不上不下,也許有人覺得還算太早,也許有人覺得已經稍稍偏晚,可是當我躺在床上轉頭一想,睡飽飽的滿足感馬上便給無盡悔恨取代。
九點五十二,換句話說禮拜六早上只剩二個小時,遑論起床後刷牙洗臉上廁所吃早餐,出門都不知道幾點。當天距離傍晚幾乎也倒數計時。有人可能要問,禮拜六啊,大驚小怪什麼,又不是上班遲到或天要塌下來,趕什麼趕。
問題是個人經驗累積,週末要做的事情未必比週一到週五少。
有些事,平日沒時間處理,非得挪到週末;繁瑣歸繁瑣,這雜務倒也不能放任不管。舉個最簡單的例子,週末二天再想過得閒散,至少也要把時間騰出來洗衣服,襯衫還要燙過;否則禮拜一早上赫然發現自己落得沒工作服又沒襪子,難不成要穿睡衣拖鞋出門嗎?房間亂,尚可以忍著不每週整裡,但菜若膽敢不買,那後頭就只有餓肚子的份。
這些還都只是例行的部份而已;房間亂到某個程度總得收收,被單、床單蓋了個把個禮拜總要換洗,而頭髮總冷不防在你最忙的時候長到非剪不可……例行的加不定時的,每個週末不免花上好幾個小時搞這些必要之惡。說是必要之惡,那是因為在寶貴的休息時間,弄這些事並不會讓你覺得快樂(好啦~也許像是處女座的人會覺得洗完衣服很快樂),問題是事情擺著不弄,後果就是會悲慘得更不快樂……
人在台北的話,這些或許都不是問題。住在家裡不用擔心太多家務,在台北外食也好、買東西也罷,生活機能便利十足。一個人到倫敦來工作雖然很夢幻,可是倫敦畢竟不是個路邊有便宜美而美早餐店或夜市小吃的地方,自己一個人住,也才驚覺人要生活,原來是靠著這麼多繁瑣的事情在支撐。
我想,古往今來那麼多大思想家哲學家,這些人要不是異於常人以致於東西可以隨便吃衣服能夠忍受不用洗,就是有專人在幫他照顧吃喝拉撒;否則光是替自己打理這些生活瑣事,就已經腦力散盡,哪裡想得出這些照耀人類文明的輝煌思論呢?
必要之惡之餘,人似乎就可以回復到完全放空的狀態,好好休息療養。然而人總也有自己想做的事吧?想看點雜書、想去游泳、想寫日記也想更新網誌、還想看週六傍晚的名人國標舞大賽:
(英國前奧運金牌游泳選手Mark Foster,這週跳森巴舞被老師搭擋要求穿這樣……你覺得把晡會甘願放過這節目不看嗎?)
寫到這兒,看文章的可能要想,這些干卿何事的牢騷跟頁首那張火鍋照片壓根搭不上邊,難不成開頭那張照片給誤植了?
其實那正是我苦惱的原因。明明週末時間都不太夠用,不巧這位日本朋友又開口邀我去他家吃泡菜鍋。這位朋友和我交情甚好,盛情難卻,可是我還真的不太想去。可是不想去的原因卻說不出口:「不好意思喔,今天晚上不方便,因為我想留在家更新網誌。」
多麼可笑卻又多麼真實的理由。想想我從巴黎回來都快一個月了,那系列歹戲拖棚的小小連載還沒載完,擋著後來去慕尼黑的遊記也沒著落。其實自七月開始,先後有倫敦Gaypride、Notting Hill Carnival、北京奧運,生活很多趣事想寫,可是起了頭的文章總找不出時間來收尾。回頭看自己前幾個月寫的文章,還真是納悶我那時怎麼能三月和五月都一個月內貼出十四篇來?
照理說,寫部落格既不是工作也不是義務,原本只該是閒暇打發時間的選項之一,有時間才寫,寫不出來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可是網誌一旦寫了貼了就是個記錄,當工作內容離興趣越漂越遠的時候,自己純粹是靠這點小小的興趣來自我鼓舞消遣。正因為週一到週五日漸漸忙到沒辦法靜下心來,我才想利用週末的時候好好寫東西。無奈週末也是朋友難得可以邀約的時間,這該要怎麼選擇?
友情是需要經營的,為避免在異鄉落得形單影隻、無人打理,最後還是跟他說了聲好;猜想他們這週末一定很想吃泡菜鍋,而吃鍋類料理這種東西,人少感覺就怪。晚餐六點半開始,這代表六點半之後的時間,一概沒辦法拿來做自己想做的其他事情,因為只要是去朋友家,不論多麼想提早走,觥籌交錯酒酣耳熱,每回還是一路坐到最後一般地鐵要開才起身告辭。
要去人家家也不能空手登門造訪,所以下午還得先去買東西。朋友住在西北,本來從我家地鐵直達,不巧這條線每逢週末必關半邊維修,還得繞路而行。時間已經不太夠用,偏偏這時候最適合驗證莫非定律,另一個朋友打電話來,她說難得進城來倫敦一趟,想跟我拿上上禮拜去慕尼黑玩的照片光碟;她說她一點必須出發,所以看我們能不能十二點在杜莎夫人蠟像館旁的地鐵站見。
於是週末這本來最該讓腦袋放空的時候,我卻借了辦公室平常用的待辦事項表,用盡腦力規劃路線搭配行程,力求時間效益最大化:午餐就在地鐵站買肉餡餅解決;跟朋友碰面交了光碟不免再上咖啡店閒聊幾句,利用這時消化完就可以直奔游泳池;游泳不得超過廿分鐘,再利用回程到鄰近韓國商店買點心;最後衝回家洗衣服,再利用等待的時間寫日記,出門前把衣服晾乾,這樣禮拜一一定有東西可穿。
可這一路找不到店家買好酒,只好在朋友家前一站下車,買了再搭一台坐一站……
泡菜鍋好好吃,可是禮拜六過得跟打仗一樣,回到家時針都已經過了中央十二點,還沒說我頭髮沒剪菜沒買,從公司帶回來的下年度人事考核表還是一片空白…..人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真捨不得睡覺啊~無奈睡眼惺忪,那就明天早上早點兒爬起來處理這些事情好了。
「可是你一旦上床睡覺,早上就會捨不得爬起來了。」
不用上班的日子,所言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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