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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四篇卻找不到該塞在哪一段,當個文開頭的獨立圖說好了。話說我隔天早上起來吃早餐,看到桌上空碗一只,本想跟姐姐說我早上不太愛吃營養穀片。姐姐剛好熬了一壺咖啡,問我要不要喝一些,才點頭說好,姐姐當場就把咖啡倒進這個大碗裡!啊......這才想起來,法國人早上在家,咖啡是用碗公喝的啊......不察還以為一早就在進補喝雞湯咧。一定要照起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的啊~)

隔天晚上,姐姐在餐桌前巧拌沙拉,姐夫則在裡頭廚房香煎小牛排;「你昨天到得晚,所以我們簡單吃吃。」言下之意,今天這餐才算好戲登場。

前晚開胃酒+沙拉+主菜=簡單吃吃,姐夫一定沒看到台灣上班族中午扒便當,或學生晚上趕補習,啃個御飯糰就算了事。

然而說前一晚馬虎,瞧姐姐當天調沙拉醬的確多費了點功夫。看她端出黑醋伴以勃根地首府迪戎特產芥末醬,繼而緩緩淋上橄欖油。隨著醬料下滲調和,沙拉葉片間隙漸泛出甘醇汁液,三種材料也奏出一股極盡挑逗能事的濃郁清香。姐姐的沙拉葉是自己調配的,我只認得出 rocket 和另一種枝帶鋸齒狀、味道微微偏苦的淺綠蔬菜,裡頭還配了數片暗紅的厚葉,色香味一併具全。

巴黎也是座大城市,城市裡討生活的人一樣匆忙。在法國鄉間人眼裡,巴黎人的生活恐怕已有太多妥協,但在其他城市居民的眼裡,巴黎人的生活似乎卻還有數不盡的堅持和奢侈。 

且說這盤沙拉吧,換成倫敦人的版本,大概只包含以下二步驟:

1.      拆開密封包裝的沙拉葉;

2.      從沙拉葉的包裝裡取出醬料小包,撕開後倒盡碗裡。

倫敦人,誰來跟你慢慢調配自己的沙拉啊?超市全都幫你分好、撕好、洗好、包好,有時候沙拉甚至直接放在塑膠碗裡賣,連倒盡盤子這步驟都免了。因為生活太過匆忙,所以超市裡多的是洗好包好切好的紅蘿蔔、豆芽、花椰菜、菠菜、四季豆,消費者所要花的,只不過是撕開包裝那份力氣。

所謂講究的人,不外乎另外買幾瓶超市調配到好的沙拉醬罷了。

巴黎超市不是沒類似的預備包,可是他們的生菜區就沒一包一包堆起來那麼好端端。畢竟每個家庭慣吃的口味不同,同一家擅長的沙拉也未必只有一種,所以大一點的超市,會分出好幾籃不同種類的生菜,任顧客自己挑選搭配。即便是霞飛之前自己住的時候,他吃得雖簡單,但是沙拉醬絕對親手調製,不買現成品更不假手他人。

姐姐把沙拉碗擺到桌子中央,眾人各取一部分。一口沙拉送進嘴裡,嗯,酸溜溜但好開味,姐姐橄欖油放得比霞飛少一點;盤子裡殘存的沙拉醬,隨手從一旁小籃子拿塊麵包來沾著也挺好吃的。

我咬著一截姐夫切開的棍子麵包,鬆軟之餘卻又充滿嚼勁,投懷送抱卻又欲拒還迎,完全不合邏輯卻又千真萬確的滋味。棍子麵包,此味只應天上有,此道早在六年前當法國小留學生的時候就留文嘆過;這些年來價格漲了不少,現在也得掏出歐元銅板而不是法郎的零角子兒購買。但是套句俗氣的廣告詞,不變的真的是那好味道。

把晡可以繼續耗費無數篇幅,在姐姐和姐夫手藝上打轉,誰叫這對夫婦四天晚餐下來各式菜色盡出,二人還都只小試身手而已。我以前就來他們家吃過幾次飯,到目前為止,姐夫還沒重複過任何一道菜色。反觀姐姐,每次都是那盤家傳蘋果派,然而手藝精純如廝,就算每次重複吃,我也甘之如飴。

可是啊,寫到這兒,早已經達成原來炫耀文的目的。網路上和番的台灣鄉民,不都很喜歡歌頌另一半的文化有多麼醉人癡心嗎?(其實我也差不多辭窮了)我自然也不能免俗給他來一段。念及與各位親朋好友的情誼,良心告訴自己,最後還是要平衡報導一下:有幸到法國人家裡吃人親手做的法式佳餚,讚嘆好吃歸好吃之餘,也請有心裡準備---不過就一頓飯,法國人未免也吃得太久了點

話說頭一天九點多上餐桌,十點多姐姐就放人還催著我趕快去休息。一頓飯前後一個小時出頭,還過得去啊!而且因為舟車勞頓,我澡洗完一躺下,隨即鼾聲大作,時間安排恰到好處。那時真覺得自己不知前世修了什麼福份,承蒙人家姐姐這樣照顧。

隔天巴黎天氣大好,在外頭狠狠照了數百張照片。照相到下午五點多照得心滿意足早早打道回府,霞飛說姐姐和姐夫要再下廚給我們吃。我想到巴黎不過頭一天,晚上就別出去了,吃完飯就直接在姐姐家上傳照片兼寫遊記。趁自己還在遊興上頭,才有心情搞這些繁瑣的事,寫出來的遊記也才精彩。然而傳完第一批圖說才寫到一半,姐姐乒乒乓乓端出酒瓶,顯然又是開胃酒時間。我乖乖把電腦收到一半,暗忖,照片跟遊記就等吃完飯再弄吧!

怎一個天真足以形容?

前一晚開胃酒+沙拉+主菜(烤雞)=簡單吃吃,這一天的家常小菜=開胃酒+沙拉+主菜(牛小排)+起士 / 甜點+咖啡+無限暢聊。因為早早開始吃飯沒有時間壓力,每道程序拖得之久,簡直石破天驚。

這天那道牛小排,從離開平底鍋到屍骨無存,前後至少在餐桌上停了四十到五十分鐘。起因是姐夫牛小排下鍋前先問了眾人要幾分熟,於是牛小排上桌時,姐姐賢伉儷便熱烈討論起大啖「切一刀、血漿乍迸」的三分熟不到牛排,是不是真法國人的性情本色。

我切了塊泡水香菇大小的牛肉,準備送進嘴裡,誰知眼前幾位老法把牛小排精密切成維生方糖大小,而且他們還很有耐心一塊一塊切,不像我打著邊切邊吃的如意算盤。嘆了口氣,把牛肉丟回盤裡有樣學樣再剁;拜託,要是這是台式便當裡的豬排,我門牙犬齒 三兩 下就把它料理乾淨,哪會在這邊跟它慢慢耗。

牛小排要不要煎到血肉橫飛,話題好不容易告一段落,霞飛喝了口姐夫特地拿出來的紅酒,杯身剛放下便讚不絕口。姐夫得意洋洋,直誇霞飛是識貨行家,唯見把晡面露疑惑,閃身拋下刀叉,隨手就從客廳書櫃抽出2009年法國美酒導覽典籍。此書鉅細靡遺,先將法國佳釀分區介紹,隨後又逐一說明各大酒莊產量、售價及風味差異。勃根地的 Beaujolais Chablis、亞爾薩斯的 Gewurtraminer Pinot Gris ,附錄還告訴你各式料理哪種酒才能配,法國各地的酒瓶、酒杯長相又有甚麼不一樣(連這個也要分!)。



(離開巴黎之前也忍不住到 FNAC 買一本回倫敦當參考)

吃主菜重新上了酒一課,吃到起士又溫習另一課,此外還要陪著聊法國總統薩科奇的藝術文化政策、前後二位第一夫人的公眾魅力大比拼、某號政論名嘴的大腦清醒程度、法國社會對知識份子的縱容現象;牛小排那麼香,幾度我真的餓得只想埋頭吃東西,心中差點要大喊:「你們一直講話,叫我怎麼專心吃東西啦!」

酒足飯飽,明明第二天提早七點開飯,最後還是快十點才起身跟著收盤子。洗完澡滿腦還是剛剛疲勞轟炸的法文單字;別說上傳照片寫網誌了,撐到把筆記型電腦關機而不睡著已經是我的極限。

所以你問我這趟去巴黎幹嗎?四天半,除了跟我哥哥嫂嫂及另二個朋友碰面、走了幾個景點、回我從前住處照相留念、再零零星星買了點東西,明明待的時間不短,總覺得也沒做到什麼事。追根究柢,那是因為我每天早上等霞飛盥洗像在等新娘出嫁,幾乎都要中午才能出門;晚上一旦回了姐姐家,就是那一頓飯和無窮無盡的聊天直到就寢為止。算算每天只有六個小時在外頭,這其中還要扣除四十多分鐘通勤坐地鐵。

很多寫旅居法國生活的人都喜歡說,法式生活多麼慵懶恣意,慢活不啻是一種生活藝術。離開巴黎久了,我依稀可以欣賞這種美感,但有時更喜歡東西隨便買買吃吃,把時間省下來另作它用的爽快感。別的不說,倘若我每天都來份二、三小時的豪華慢餐,那來時間寫這篇網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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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落腳倫敦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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