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十月廿六,回顧第一篇巴黎遊記,恰好是返家後隔週九月廿六開始寫的,前後相隔足足一個月。人說花無百日紅,這趟玩得再怎麼盡興,畢竟已是過去的事,旅行回來這麼久了生活也該向前看。想把這幾篇文章收個完整的尾巴,好專心過自己的倫敦生活。
但收尾前想先說點老故事。
七年前陰錯陽差到巴黎當交換學生,三年前退伍後,處心佈局才到倫敦來念研究所。曾有朋友問過,當初怎麼不回巴黎繼續念呢?雖說現在老了對巴黎稍有微詞,但畢竟 02 年離開的時候,自己依舊對花都頗有好感。
今天就坦承招供:那是因為把晡後來認識了霞飛。
(有始有終,收手前閃光深水炸彈再一枚!)
霞晡二人相識於四月,本來說好等把晡暑假該回台灣了就得分手,可真到那關頭誰捨得?把晡在他面前哭得梨花帶雨,直答應會設法回歐洲工作長住。我那時想,要在這兒工作勢必要拿歐羅巴學歷,從小做的美國留學夢只得放棄(驀然回首,阿娘喂,還好放棄了)。可是老媽對法國深惡痛絕,一年來掛在嘴邊橫為「這個懶散的國家」,讓我來交換學生已經是極限,之後絕對不可能再贊助把晡回來。這時驚覺自己年華老去不說,又沒有自己的存款追逐自己的夢,最後百般考量,選了巴黎過海的倫敦落腳。
選倫敦一是因為倫敦有知名政經學院;學校其實不怎麼樣,但在台灣招牌特響亮,如果堅持不去美國念書,挑這間愛面子老媽還可以接受。二是因為法國自身失業率高,就業市場又比英國排外,把晡既然拿的是非歐盟國籍,要找工作還是在英國勝算高點。
沒法和霞飛住到同一個城市當然煞風景,可是歐洲之星早在1992年開通,所謂二地相隔,「飄洋過海來看你」,其實只是搭個三小時火車台北到高雄,還在雙方可以忍受的範圍。所以來念研究所前,我對倫敦並沒有任何特殊的想像或投射,純粹只是基於以上現實考量,才來這座離巴黎超近的知名大城打拼。一晃眼,研究所在這念完,工作也一年有餘,反而由衷愛上了這個又貴又髒又擠的鬼地方。霞飛還沒搬到倫敦,反倒因為工作先給我搬到東邊洛林省的麥次,二人相識六年,共處一地尚且遙遙無期。期待霞飛有朝一日趕快搬來。
老故事且說到這裡。記得剛到倫敦時滿腦子巴黎奮鬥經,然後落腳不出幾天就發現,在倫敦生存,非得重新適應這裡的求生法則不可!兩座大城隔得雖不遠,城市最基本的運作原理卻有天壤之別。今年三月網誌復工,一度想寫篇「雙城記」,然後那時覺得自己對倫敦認識還不夠深,對巴黎記憶又漸行漸遠,最後不了了之。
不知不覺到了今年九月,因為要當地陪,心不甘情不願捨棄其他未知國度而挑了巴黎當旅遊地點。這一次去巴黎,事先只想著見霞飛,早把比較倫敦、巴黎的寫作計畫拋到遠遠的。誰知倫敦住久之後,看待事情早偷偷開始套著倫敦人的目光,自以為是老巴黎返鄉,結果是天天劉姥姥進大觀園。
別的不說,原來巴黎男人矮成這樣啊?走在路上我比行人普遍高了半截,腳踩平地還登高望遠。高廬男子雖稱不上哈比族,可終究沒有盎哥魯薩克遜蠻族來的壯碩可口,這一比才知道原來倫敦男人氣質雖差,但天生衣架子還算素質整齊。你沒看法國總統薩科奇參加歐盟領袖高峰會,陷在人群中,總是股人小志氣高的味道(雖然說他是匈牙利移民啦~),還好我家霞飛有一半血統來自法國東部邊境,成功混了點日耳蠻的巨大身形。
然後巴黎女人怎麼又瘦成這樣?人家倫敦可是滿街蝴蝶夫人流竄;所謂蝴蝶夫人,就是雙手蝴蝶袖可以振臂疾飛的婦人。當然胖的也可能是男人啦,總之英國人對肥胖的寬容實在無以挑剔。明明我已經到達人生最高峰了,把晡同事竟然還能冷靜贈予我一大句睜眼說瞎話:「You are not fat, you are just big!」。在倫敦,人沒大號到坐公車要一口氣坐二人位子的都算不上胖,所以把晡自在從容,腰圍一吋一吋往外擴都不以為意。結果到了巴黎,天天在路上自慚形穢,一天到晚覺得自己占用人家太多空間。
記得人在巴黎的時候,跟朋友出去,沒人在正餐之外吃零食,如此好習慣自然換得多數人一副好身材。到了倫敦,才也知道老天有眼,英國人三天兩頭把薯條當正餐、洋芋片當點心,中間還要配巧克力棒(這點就很對我胃口了),下班後又是啤酒當水灌,吃到最後當然比巴黎人大隻。原則上收入越高、社經地位也越高的人,才會費心思去關照自己的體態,然而倫敦人運動是很刻意的,不是硬穿上貼身跨下一包露線條的緊身褲在大馬路邊慢跑,就是要全副武裝到健身房報到才算交了差事。所以身材好的倫敦人,是很人工的雕塑。
巴黎人,其實我也不太確定。健身房有,受美國文化影響也越來越深,然而路上很多人看來就是苗條得自然。吃得正常之餘,很多人就把走路和騎單車當成生活的一部分,兀自記得在巴黎找游泳池也比倫敦方便許多,這些都是相關原因吧?
撇開這些枝微末節不談,到巴黎夜遊有個好處,那就是街上碰不到路人發酒瘋。倫敦人承襲英國整體的酗酒文化,把晡至今不敢恭維;除了喝得毫無節制之外,很多人根本就是借酒裝瘋,弄到酒吧營業時間一到被迫關門,倫敦滿街都是失心瘋漢搭上大嗓門瘋婆娘流竄。眼珠滿血絲、臉紅脖子粗,顛顛倒倒走向陌生人面前擋路多囉嗦不講,一個不注意就在路邊狂吐拉尿,害我常常納悶到底哪邊才是第三世界。不管販夫走卒、士農工商,下了班人人都喝,管你穿得甚麼昂貴西裝,黃湯下肚任何人都能醜態盡出,難怪新市長上任後,還要明定倫敦地鐵內全面禁止喝酒;地鐵車廂密閉空間,沒事碰到喝得爛醉卻還有行動能力的神經病,那真是全程如坐針氈緊張兮兮。
(地鐵要禁)
(公車也要禁)
巴黎過往最叫我討厭的都是煙。煙癮大的人多,不把禁令當一回事的又所在多有,所以我記憶中的巴黎,出了門便沒新鮮空氣只有二手煙。有時地鐵站要搭電扶梯到地面,前頭人才不管風昰順著往裡頭吹,電扶梯才捲到一半香菸頭已燃起裊裊煙絲,薰得我人在後頭鼻嗆淚流。餐廳裡,吸菸區也只在一個沒有區隔的角落,所以整間都是煙味。
可是這趟回去,巴黎市也通過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菸的新令了。當時很多人覺得不可思議,因為這城市的歷史和左派知識份子百般牽扯分也分不開,而那些知識份子的形象,總是要叼根煙的。沒想到這趟回去,除了在姐姐家之外,外頭真的是少了煙味的巴黎,美好得不太真實。
我心想,巴黎少了煙味,那不近乎完美,且不管就業問題,若有機會在巴黎落腳要不要從倫敦搬過來?
從巴黎回到倫敦那天,從北岸St Pancras車站到把晡落腳處那一路,天空陰暗、氣候濕冷,倫敦房子狀況又普遍欠佳,路邊不時見到污穢的牆角,心情著實低落了一整晚。回到倫敦,街角不再有麵包店,只有連鎖超市和Starbucks綿延到天邊(唉!其實巴黎現在好多Starbucks);假日市集似乎只是為了觀光客,買菜繞了一圈只能回到甚麼都用塑膠袋洗好、包好、切好的TESCO。酒還是買法國酒,起士也還是買法國乳酪,住在倫敦的意義是什麼?
可是我百般思索,還是寧可留在倫敦。巴黎和倫敦最大的差別,在於前者不論如何自成一局、不論和法國其他省城多麼不同,巴黎終究是個從骨子裡都擺脫不了高廬靈魂的法國城市,他們的生活裡,光是要歡慶法國各地區的豐富文化和佳餚便已應接不暇。
倫敦?早給外來人口綁架。明明偏安位在一座島上,時至今日卻是歐洲最大城市。酗酒文化固然由英國人領軍當頭,可是英國本地東西實在太也難吃,於是嘴饞的移民一波接一波,先開餐館再開雜貨店,世界各地風味都在這座亂七八糟的城市飄散。倫敦的英國人倒也從善如流,各種餐館都敢一試,結果外語縱然說得不多,認得異國食品的字彙卻頗叫人吃驚。
吃只是個象徵而已,巴黎因為家學太過淵源,姿態難免高了些,接受外來事物遂難免挑三揀四了點。大戶人家水準高、規矩多,講究也不少,借宿一宿,我還是認為倫敦待得自在。
大宅院內偶爾要裝模作樣的,大雜鋪裡誰管得了那麼多;髒兮兮的倫敦相較之下有種乾脆的活力,那是好端端的巴黎在享受生活之餘,很難兼顧的一種魅力。
「插話」
跟大家推薦以下這個網誌,高中同學告訴我的;也是在巴黎過活的同志男孩兒,也交了個法國男友,可是把晡沒他的鬼才跟巧思,遑論插畫作圖的功夫啦!
當年我在法國還不流行現在的部落格,只留了個半調子的新聞台,一年下來僅五篇文章,能見人的早都轉貼過來了。然而就算我年寫得勤,也寫不出對方多采多姿的筆觸。
順帶一提,那網誌描寫到情慾比較露骨點,別說我沒警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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