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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和T君、R君二位同事一起去吃飯。三個人因為各自的客戶有東西要趕,五點半到了都還抽不了身走人,剛好都多留了一個小時左右。事情做完後,乾脆相約一起去打打牙祭,順便聊天交換一下辦公室裡的情報。

因為加了班,他們二人不知不覺便聊到辦公室裡的加班情況,然後開始點人頭算起鐵血忠貞的「五點半」族有幾個人(所謂五點半族人如族名,五點半下班時間一到立刻轉身走人,情面不留,拖到五點三十一分來找,絕對叫人無功而返)。算了一輪之後二個人把自己也加了進去,然後T君忽然轉頭對我說:「算起來你的紀錄算是最糟糕的。」

我聽了當場真的愣了一下。來英國工作快半年,我自認為早已入境隨俗,痛改前非,平常都沒在留多晚的。話說我在苗栗當政戰官的時候,加班一路加到凌晨都是家常便飯,來英國工作之後,我都自誇人已經進化了,常常可以在天還是亮的時候就離開辦公室。

「會嗎?我覺得我已經很早走了,而且你們今天不都也留下來加班?」

「可是我們都要到逼不得已才會留下來。我今天留,是因為明天給客戶的東西要出去。平常你看我留過幾次?」R君說得輕描淡寫,說著說著一邊急速將一口拉麵吸進嘴裡。

「我是因為明天下午開始請假請到下禮拜二,今天才多待了一個小時。可是像你,有時候明明看你白天抱怨沒有工作可以做,結果到了五點半人還是賴在位子上。你到底都在忙甚麼?」T君也把頭轉過來,一臉好奇。

「白天沒工作可做是真的啊,如果工作在下班前半小時才來,那我有什麼辦法?」

「就把他擺著明天再弄啊。」

「可是明明多弄一下就可以弄完,不用拖到明天,我想也不差那五到十分鐘。」

「人家經理有叫你一定要當天弄完嗎?」

「是不一定啦,但是真的不差那幾分鐘啊。」

「這就不對了,」R君把叉燒肉夾回湯裡,推了推眼鏡,一臉嚴肅的看著我「你如果五點半到了還不走,經裡就會認定你是那種不在乎準時下班的人。一旦你列入他的名單,等他要拉人留下來的時候,就會來找你。或者說交待給你的任務明明沒那麼趕,他也要叫你提早弄出來。」

這不是上級與生俱來的權力嗎?而且我也不好意思說,如果經理都知道我是五點半一到就會準時離開座位那種,印象分數不好,打考績也會受影響。我想了想適宜的措詞方式,回應道:「我怕不配合他們的話,以後都要不到工作可做。」

話說在會計師事務所,每天上班都要填一個叫Timesheet的玩意兒,大體說來就是記錄那一天花了多少時間做了那些事,如果做的事情跟客戶有關,公司就可以依照不同人每小時的身價乘上時數跟客戶收費。這種有賺頭的在咱家叫做Chargeable work,至於開會刪垃圾信ㄜㄜ以及打電話到印度請人家幫你修電腦這種都不能濫竽充數,只能算是Admin。如果長期Chargeable hours佔的比例太低,這數字既會影響當年的獎金,也會影響到日後的升遷機會。

R君隨即露出嗤之以鼻的神情「你也擔心太多了吧。」接著又補充「我們這些助理裡,平常準時下班的那麼多人,難道我們淪落到完全沒事可做?別忘了,如果跟你的客戶相關的工作,經理是有責任優先分派給你的。」

「那如果經理直接開口叫你今天一定要弄完呢?」

T君皺了皺眉頭,「那就有點麻煩了,如果經裡已經跟你開口,可能就真的得留下來;」話才剛說完,又補了一句「不過你應該要提前觀察,在他開口前就先神不知鬼不覺從另外一邊的門走掉。準時下班本來就是你的權利,等他要找人找不到你,他也不能怎樣。」

R君再度露出嗤之以鼻的表情,「哼,就算經理講了還是照走啊,大不了隔天早點進來做總可以吧?如果真的要趕,我可以接受提早進公司,但五點半一到我真的沒辦法繼續坐在位子上。」

一頓便餐沒想到變成震撼教育。來倫敦工作將近半年,我以為自己已經學乖了,懂得享受英國這種注重工時、福利的工作文化,想不到在同事眼裡,我還是那隻一天到晚下了班卻還是賴著辦公桌不走的東方勞碌小螞蟻。說實話,如果當天晚上不必趕著赴約,我覺得下班後多待個一小時不算太苛刻;至於下班後多待個半小時,這根本不算加班吧!事情那有可能那麼剛好五點半弄完?收尾多花個五到十分鐘稀鬆平常。再來收拾辦公桌,整理隔天的工作事項,等到東西都收好可以走人一下就六點啦!

「你還是沒聽懂。五點半下班是你的權利,所以最晚從五點廿五分起你就要開始收,時間一到你就大大方方走出去,不用覺得有甚麼不好意思的。」說完,R君也一口把味增拉麵的湯喝得乾乾淨淨。

聽他這麼一講,我忽然想起有一回五點二十七分,有人打電話來找我位子附近的合夥人,結果合夥人的秘書講完電話後馬上大罵:「這人甚麼意思啊!都五點二十七分了,竟然還打電話來!」那時我直覺得不可思議,畢竟那還是在上班時間內,有甚麼好抱怨的?


加班與不加班之間

顯然我們和他們對於下班時間,仍有不同的詮釋方法。對我們來說,下班時間只象徵了期待的開始,實際上絕不是授權讓人下班的時間。在我們的文化之中,即便是在正式下班時間前二、三分鐘,如果稍稍露出想下班的念頭,那都會被歸類為「不敬業」這項十惡不赦的大罪。於是下班時間往往也代表了焦躁不安和抱怨的開始,因為人人在那一刻開始期待下班,卻總沒辦法在那一刻準時下班。更糟糕的是到後來幾點走人,已無關乎工作量多寡,而純粹淪為「誠意」和「態度」的軍備競賽。

英國人其實也不是那麼熱愛準時下班,在這種用時間換誠意的無聊遊戲上,英國人更非毫無成見。在歐洲,英國人可是給歐陸封為工作狂的。至少我看辦公室裡的經理和合夥人常常都提前一小時進來,下班後也要多賴個一、二小時。去年年底業務最忙的時候,常常到了晚上九點辦公室好像還在開同樂會,還有人週末也進辦公室加班,隔週一見到他頭上都壟罩著怨念。

問題是在英國,至少就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沒事的時候準時開溜不會招惹來太多的麻煩,只要你在業務忙的時後肯配合就好。

我剛進來的時候,還是拿老家那一套再這邊求生存。尤其是剛開始那一段時間,如果附近的資深同事五點半還沒回家,包括坐在我對面、大我一期的Mentor,我都不太敢走人。結果不只一人跟我說過,你要是沒有事情,拜託就回家吧。

我不信,下班時間快到也不急著收,日子久了蒼蠅就來了。現在遇到那種勢必要把人留下來的苦差事,好幾個經理常常會找到我這邊來。有一回一個小經理五點十幾分丟份文件給我,我那天七點半跟人有約,趕著下班前丟回去,想說他應該收著高興了,有問題明天早上再說。想不到他拿筆改一改又丟回來。之後又添新數據又是改措詞,兩人一來一往一路弄到七點還走不誠,偏偏這還不是什麼要緊的事情,純粹只是那小經理自己很喜歡晚上在那邊摸而已,實在很要不得。到最後我不得不開口問,東西可不可以隔天再弄,他說:「啊?你有事怎麼不早說,這東西不急啊,明天再弄就好了……。」那時候我聽到真的很想一把把他掐死。

有些經理自己很注重準時下班,發包工程的時候也會很好心的說,事情要是弄不完不必為此留下來,隔天再弄也行。通常為了表達我的感激之意,這種差事我反而都會提前弄完。

過去我很單純地以為歐洲人又懶又不知惜福,純粹是生來好命,咱們亞洲人比他們勤勞敬業多了。但後來想想,如果我這麼以亞洲人的工作美德為榮,自己今天跑到歐洲來工作,享受這邊的工時待遇,這不是虛偽是什麼?其實很多亞洲人在講到歐洲人的工作型態時,不免都有點酸葡萄,我們嘴裡說人家懶,其實心裡可能是又嘆自己苦命又滿懷羨慕吧?

台灣人工作時數之長,在世界上排行絕對數一數二,但是總成績算出來之後,我們的總生產力沒比人家高出多少,而且把數字除回去,我們平均每小時的生產力反而低得可以。反觀法國每週三十五小時的工時固然為人詬病,也常淪為國際財經專刊的笑柄,可是法國平均每小時的生產力卻也相對高得耀眼。所以數字永遠有不同的解讀方法。

另外這些數字演算的過程也是問題百出。如果說延長工時就能讓總生產output對應成長,這假定成立的前提,即一天不論工作三小時還是十三小時,每個小時的生產力維持不變。明眼人都看得出這是不可能的事情。人的身體有其極限,長期加班超過一定時間之後,效率便會大幅降低,這時多花三、四個小時多做的工可能比不上精神好的時候一小時的效果。

看數字還有另一個迷思。一個員工花了一個小時工作,就可以把算入生產output,問題是有沒有人問這一個小時是怎麼花的?把文件按照A到Z的順序或者把客戶資料按照姓名筆畫順序排列可以排一小時,你email給我我email給他最後大家再一起把email刪光也是一小時,或者開會開會再開會的會也是可以開到超過一個小時。

我想強調的重點是,如果員工太願意加班,如果辦公室裡有超長工時的文化,那麼因為人力等同於可以無盡剝奪的資源,管理階層就會缺少改進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動機。這道理很簡單,在乾燥的地方,水自然會用得比較省。我還記得當兵時搞政戰常常要一次準備十幾二十份文件,每份又都十到二十幾頁,那時我得把東西全癱在地板上從頭開始一張一張分著放,最後再一份一份釘,一稿就是半小時。現在上班,配的印表機先進多了,只要按個鈕東西印出來全部分的釘的好好的,中間我還可以去點杯熱咖啡。如果說我當兵的時候領的是民間的正常薪水,而且只要一加班就有加班費,想必早就撥預算去買新的印表機了。

一個朋友以前在台灣的知名律師事務所上班,動輒十一、二點下班。問他為甚麼都弄到這麼晚?原因之一,是他老闆只要拿到東西不滿意一開罵可以罵上一個多小時;如果在他的事務所裡,只要工作一超時就有津貼,那我想開罵的主管可能罵幾句重點之後,就得配合公司的節流政策趕快放人去做正事。

我能接受工作時間可能要有彈性,畢竟現在經濟發展得如此複雜,很難讓各行各業都維持朝九晚五上下班。但是企業老是哭嚎工時一減國家便要一蹶不振,怕也太過誇大了。其實在一定範圍縮短工時保障員工絕對可行,不然難不成亞洲以外的國家都要滅國囉?只是管理階層要事先規劃得縝密一點。咱們文化裡的主管呼風喚雨便宜行事慣了,不願放棄這點特權而已。


到現在我都很慶幸,自己剛進辦公室時每天刻意多留那半到一小,這造的孽沒釀成助理階級之間的軍備競賽,大家要準時下班的還是準時下班。如果當時因為我起頭,而導致大家都開始比晚走人,把歐洲的辦公室給徹底台化,那真是罪孽深重貽禍萬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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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落腳倫敦大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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