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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地重遊。

短短四天半巴黎之旅,除了這四個字,想不出其他更貼切的說法。

本來要挑個地點放假散心,巴黎該是下下之選。巴黎自是法國首善之都,不可能去了還被嫌無聊透頂,只是把晡老在當交換學生的時候,就在巴黎待了將近一年;法國學校學程念完返國之後,陸陸續續也回去不下數回。反觀歐洲大陸望去,地圖上還滿滿的空白未造訪,難得現在以倫敦為根據地,怎麼說似乎都該利用此絕妙時機,大肆遊遍地中海的冷僻小島才對。



以前霞飛在巴黎念書考試,巴黎等於是我第二個家,飛機、火車一下,拎著包包直奔他在第七區Rue St Dominique的小窩就好,出門過了塞納河,步行十分鐘便是香舍里榭大道。好景不常,霞飛在巴黎只留到前年年末,後來為了工作搬到東部省城麥次,狡晡的巴黎窟一去不返。現在再到巴黎駐足,住宿問題不能不愁。可是那感覺非常奇怪,好像回台北還要住旅館一般。我歐洲什麼地方的旅館錢都願意花,唯獨跟巴黎那麼一段緣分,要住巴黎旅館,這口氣嚥不下去;好像巴黎旅館一住了,就徹徹底底是個局外人。再說,旅館既然都要張羅,錢都要花下去,回到前述的邏輯,是不是更該去其他地方開開眼界?

沒得選啊。

難得老哥到歐洲出差,人家展覽辦在巴黎。這也是把晡超親切嫂嫂嫁來我們家之後,第一次順路跟著老哥來歐洲。家人自遠方而來,做弟弟/小叔的我人在倫敦,火車一搭不過二小時半車程,不來會個面似乎說不過去。老哥說我法文能通,且來搭個數日地陪吧!這也只是他說得客氣,其實巴黎現在英文通得很(雖然講法文,當地人比較不會給你擺臉色啦~但話說回來,本人誠摯認為,來巴黎受巴黎王八的氣榮鷹「來巴黎不可不做的一百件事」榜首,實至名歸),外地人來只要事前功課做足,帶本像樣的旅遊導覽(換句話說請把 MOOK 系列都拿去資源回收),還是可以玩得很盡興。

只是老哥既然出口邀約,二兄弟不碰面,老媽勢必又要大演「兒子才二個,手足明明血濃於水,不知怎的形同陌路」的哭調仔(認識晡媽媽的都知道我沒誇大),我遂認分地早早訂了票,還是把假排了,準備九月到法國四天半,週末二天巴黎見兄嫂,後頭二天麥次覓夫婿。




‘Mais attends, tu viens pas à Metz.’



霞飛叫我不要去麥次。

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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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bucc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