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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把英文當學科一門,拼了老命念得昏天暗地,已經是五年前的往事。那時六月剛從大學畢業,入伍預計十月,本該把握學生生涯最終的歡樂時光,最後卻極為不智決定在當兵前,和萬惡的 GRE 背水一戰。

於是我幾乎天天到許昌街來欣補習班報到,一次又一次努力將滿滿的罕見英文單字塞進腦袋,再一次又一次努力將自己擠進那窄小的高腳椅。高腳椅顧名思義,椅腳高得人腳搆不到地,心不在焉時,腳懸在半空中晃啊晃,只晃得自己更加心浮氣躁。

我現在依然百思不解:明明是繳學費的人,為何每週日晚上檢討模擬考卷還要被方有毅罵得豬狗不如?罵到下了樓心情沮喪,途中順手忍不住在南陽街口買個一大袋生煎包/滷味/炸雞排/臭豆腐/鹽酥雞下肚,用肥滋滋的油膩撫慰自己受傷的情緒。此段回憶和當時添的體重,至今仍刻骨銘心。

咱們台灣這位國寶級 GRE 補教名師老方千萬交代,他老整理的字彙,咱們這些卑微的低能學生一定要每週跟著進度背完,否則日積月累,最後來不及消化。一開始我還試著跟他一個口令一個動作,背到後來真的煩了,心想,恁爸(Sorry 喔!最近用這個自稱法實在用得太順手了~)沒在這天氣大好時節出門遊山玩水已經夠給你面子,最好你還在那邊給我嘍嘍唣唣……太過鐵齒,導致單字量日積月累真的像近來油價一樣爆增,到後頭要是補得了上一週,就鐵定顧不得這一週,終究也只能隨緣,單字不認得也照樣去考試。考出來雖不中亦不遠矣;字彙部分考得沒比美國布希總統低,至少有個交代。至於 GRE 後來派上用場了嗎?傻孩子,黃把晡最後跑來英國念書,現在還滯留英國上班;英國大學碩士班通常不管 GRE,至少我在 2005 年初申請時仍是如此;所以這二個多月補習加考試,根本就是補白爛的。

話說碩士班念完之後,自忖砸了百萬學費,好歹英文水平也到了一個新的境界了吧?畢竟這一年多下來,每天上課用的、下課念的、作業寫的全部都是英文。於是人一從英國回台灣,便興沖沖翻出
GRE 的字彙筆記,想看看念完碩士後,當初背不起來的生難字辭只剩幾 % 沒納入麾下。一年洋墨水日以繼夜地灌,總該灌出個所以然才對。

這不看還好,那單字表一對照,背脊頓時涼了半截。

表上大片陌生單字,成批成批的 ABC 胡亂組合(那其實是摩斯密碼吧?);要不是有人捏造出來的,就是電腦自己拼錯的。為什麼?我不是已經念完碩士了嗎!!為什麼還一堆字不認得!!!見鬼的英文到底有多少單字!!!!!

沒關係。那時安慰自己,反正之後還要回倫敦上班,在英語系國家還有的是時間跟你繼續泡。這樣奮力不懈耗下去,我黃某人總有一天要把這些單字十之八九都認得!!

當初話就是跟自己說得這麼滿,然而近來種種跡象卻顯示大勢十分不妙。

顯然我的英文早在論文交出去那天,就已經達到人生最巔峰了,至此就只有一路下滑的份;回倫敦上班非但不能起死回生或扭轉大局,我甚至懷疑這趟回來跟本就加速英文江河日下的命運,連個於事無補也勾不上邊。

相信看到這兒一定有人覺得我在瞎掰,要不就咬定我是故意把話說反,骨子裡等著人家來說:「哎喲~那有啊~你的英文程度一定很好。」為了釐清視聽,以下茲列舉數句本人最近脫口而出的話:

My impression is that she don’t like……
We don’t have to do it, isn’t it ?
That is the most quick way to……

剛開始講出這種亂七八糟的話,自己忍不住都要心驚膽跳一番,生怕英國同事聽了在那暗想「你這外國佬英文講得這麼破,也不知道是怎麼給你賽到這份頭路的~」這些錯誤都已經基本到不能再基本啦~枉費我以前在何嘉仁打工,還一天到晚糾正小朋友,孜孜不倦地用大紅筆把他們作業本圈成赤色血海。人一離開台灣,正確的英文反倒講不出來。那到底是哪根筋不對勁?

可能是年紀大了,腦筋不靈光,規則學過是學過,卻不一定都記得。再加上人也比以前懶,沒那力氣在開口前自我審查一遍;於是乎錯的講出來,了不起就給他孔雀東南飛、放水向東流,日子久了人徹底麻木。不然你看錯誤例句第二句,這是屬於附加問句「Tag questions」的範疇;尾巴要怎麼量身打造,還得看前頭助動詞長得什麼樣。我十四、五歲時為了聯考可能還願意背這種東西,現在年紀都快二倍有找了,只不過隨口問個問題,開口前還要我徹頭徹尾想過一遍?——門都沒有。

相較知下,看咱們中文多可愛,一個「對不對?」就把問題解決。如果是親切的台灣同胞,一個「兜某」或是「ㄏㄡˊN」,溝通既方便又溫馨。連法國人都只有一種附加問句的問法,真不知道這些英國人心裡在想什麼。怕講錯,有人會說,不要用就好啦!偏偏這種拐彎抹角的講話方式,十足就是英國人講話的調調。

這是我從某網站上找來的附加問句列表分析,看了會長針眼的詳細喔:




那個「Let's
go, shall we?」做作到了極點,簡直人神共憤!

 這個親愛的網站說,如果我們直接問人:

「警察局在哪?(Where is the police station?)」

這種說法不太有禮貌(英國人說不太有禮貌,意思就是非常沒禮貌),所以要問:

「你知道警察局在哪兒嗎?(Do you know where the police station is?)」

可是這樣也只是稍稍有禮貌一點點ㄋㄧㄚˇㄋㄧㄚˇ,所以最好是問:

You wouldn’t know where the police station is, would you? (你不會剛好知道警察局在哪兒吧,……前頭才說過,這麼做作的附加問句真的就英文才有,中文還真翻不出那叫人渾身不自在的欠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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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buccin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