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於當初在法國當交換學生的日子)
記得剛到巴黎搬進新家時,第一次寫信給朋友報這個好消息,信裡還特別介紹了一下我家的地址,Rue des boulangers。我心裡想,如果這條路是條觀光大街,寫在一本販賣法國風情的旅遊導覽書中,可能當場就被翻成『迪斯包蘭哲斯路』。而若是運氣好一點,碰上一個好歹用法文翻回中文的譯者,他筆下應該就寫成『德布隆傑路』。
『德布隆傑』,嗯,乍看之下都不得不承認,這四個字湊在一起真是異國情調十足。若是口中默念那幾個陌生的音節任其在耳中翻轉,腦中彷彿都浮現華燈初上時,巴黎的市民踩著中世紀鋪下的石板路蹣跚而行﹔而直到他們在街角的咖啡廳前佇立,偶然抬頭,才發現對街斑駁的石牌上,蒼勁地刻著這條小巷道的名字:Rue des boulangers。
不過我得老實說,要是按字翻,『德布隆傑』指的,原來不過就是『麵包師傅』!真相大白啦。這定路名的哲學,和咱們中華文化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還是迥然不同,但是名字一改,氣氛頓時便從歐洲的古城狂摔到迪士尼的童話樂園。
更好笑的是,這整條麵包師傅路上,根本沒有幾家麵包店。唯一的一家嚴格算來,門還開在另一條大路的路口上,而且本社區所有的麵包店,幾乎都開在這條大路上。所以儘管我樓下叫麵包師傅路,每天放學還是得勤勞地繞個遠路,才能拎著香脆的麵包回家填飽肚子﹔而更常見的情況是,轉身出了門還沒到家,人已經餓得在路上狂啃麵包頭了。
每天放學下班時,巴黎的路上就滿是我這種身影:一手提著包包,一手拿著麵包。那種最常見的法國長型麵包就做baguette,字面義就是棍棒,曾看過一個台灣女生寫的巴黎自助遊中管它叫棍子麵包,我覺得挺合適的。基本上棍子麵包剛出爐時外皮香脆,內層又鬆軟可口,若是買了路上忍不住就開始咬,那之後通常就會忍不住一路接著咬,回家時只剩個紙袋子。
更貼心的是,棍子麵包很便宜,口袋裡掏幾個小角子兒就可以買一根。因為它在法國是民生必需品,而不是讓人心血來潮時,當成奢侈品在消費的。在台灣媽媽做飯前常常叫小孩到雜貨店買些鹽巴醬油,巴黎的媽媽則會交代小孩到麵包店買棍子麵包。若是晚上媽媽接小孩回家路上自己來買,就會帶個兩三根﹔自己獨住的上班族或是學生,怕吃不完就只買半根﹔至於餐廳訂購,就像營地檢木材那樣一捆一捆地搬。所以有口皆碑的麵包店前面,常常是大排長龍地等剛出爐的棍子麵包﹔排隊煩歸煩,到了冬天買麵包卻更是件苦差事,因為排在外頭的人還得忍受凜冽的寒風,把手塞在口袋抖著等。可是天氣再冷,麵包店外的人群就是不散,你看麵包對法國人魅力有多大。我有時都懷疑,法國人可能血管裡流的是紅酒,皮下塞的是麵包。
基本上我對麵包是個大外行,除了簡單的棍子麵包外,叫得出名字的麵包實在沒幾個。記得第一次買了麵包不知道要儘快吃完,吃不完也不知道要密封就擺在櫃子上﹔等過幾天想拔幾片下來時,棍子麵包硬得可以拿來打棒球了。而且剛開始買了麵包不會切,自己作三明治要取一截麵包時,只能土法煉鋼,用雙手擰著麵包使盡吃奶的力氣,像擠抹布一樣從中間往外拔,最後一旁遂扯得像狗啃得一樣。直到後來住久的留學生傳授秘訣,切棍子麵包要用有鋸齒的專用麵包刀,我才知道所謂的『切』麵包原來是『鋸』麵包。只要工具對方法正確,三兩下就可以把乍似頑強的麵包輕鬆解體。鄭華娟的書上曾提到德國麵包像磚頭一樣堅硬,而且切麵包時一不小心還會割到手,我就覺得法國麵包可愛多了,好歹用點力氣還拔得開。
不過一樣是棍子麵包,我倒認得還有一種貴一點點的傳統式棍子麵包口感又更上一層樓,既酥軟又富有嚼勁。第一次買的時候,咬了一口心中的獸慾就猛然竄升起來,三兩下就像餓虎撲狼般把它撕個精光。現在吃習慣了,比較冷靜一些,但邊嚼時心裡還是不時納悶:一樣是麵粉和水,怎麼台灣就做不出這麼好吃的麵包?是麵粉品種有差?還是氣候有別?或是手工沒得比?
如果你是個愛吃乳酪的老饕,那棍子麵包配上大蒜乳酪醬絕對令人回味無窮,不然塗一層濃濃的鵝肝醬,送進嘴裡也是脣齒留香,再不然抹一層奶油亦是絕妙滋味。法國的餐廳動作慢,但只要菜沒來前先送一籃baguette,大家邊聊天邊撕麵包,自然而然就不會冒肝火﹔上菜後再補一籃麵包,還可以沾著盤子裡的醬汁嘗鮮,至於飯後的麵包,還可以配著口感重的乳酪下肚,可謂妙用無窮。
這一陣子我堂姐從台灣來這出差。昨天和她們去吃飯,又是靠麵包來消耗等菜的時間。我不期然注意到籃子裡的麵包被拿光後,卻忽然被丟回了幾個麵包頭。『沒辦法啊,我不喜歡吃麵包頭。』堂姐無辜的望著其他人。真難想像,這可是我的最愛啊。不由自主地便想起放假前,從學校趕著回家在路上先啃麵包頭的日子。
我便慢條斯理的和堂姐說了一個故事。
前面不是說過,這裡的媽媽常常叫小孩去買麵包嗎?結果小孩常在路上就把麵包頭給啃了,回到家時,手中只剩一個斷頭的棍子麵包。問題是若爸爸媽媽也愛麵包頭,或者另一個小孩也要的話,麻煩就來了。我們或許很難想像,但一個法國家庭的確會為了麵包頭吵架。
就算小朋友沒有膽偷吃麵包,但一根棍子麵包就只有二個頭,切成好多塊之後,也還是只有兩個麵包頭,一家四口自然不能一人一個。那不論先搶先贏還是用文明的方式解決,總有人落得不高興。結果有一家麵包店的老闆突發奇想,發明了一種四個頭的麵包,也就是上下分岔,遠看像一根狗骨頭一樣,只是岔開的兩端比較長﹔買了根這種麵包,一家四口每個人都能有一個麵包頭。這是則新聞,千真外確,而且還出現在晚上七點多的首要時段。
我的日本朋友認為這種四頭麵包和正方形的西瓜一樣,既駭人又無意義。我卻覺得功德一件,唯有愛吃麵包頭的人,才能體會那種眼睜睜看著麵包頭給人搶去的無助和沮喪。不過那突發奇想的老闆店開在波爾多,我迄今遂還沒在巴黎見過夢幻的狗骨頭麵包,心中甚為遺憾。
(後記)
我不要再在標題前面標「舊文」了啦!標了的都沒人看。其實這些老文章當初還寫得比較費心思列!
這篇文章是2002年寫的,不知不覺文章本身都老到可以去上幼稚園大班,時間過得之快,實在很嚇人。我當初貼在明日報的新聞台(明日報還沒倒之前寫的文章,那時法國正從法郎轉歐元,你看多考古的文章啊!),自己存的檔案早就隨著當年的啞鈴IBM筆電報銷不翼而飛,只是這些年也沒在玩部落格,從沒把它放心上。
今年重新開站,記得我在法國時陸陸續續寫了些東西,雖然量不多,卻是很寶貴的紀錄。努力想找卻發現新聞台密碼丟了,從外部連結又都怎麼也找不到,我一度以為PC home接手明日報新聞台時,因為我沒回覆這類的原因把把晡的站查封,後來有次下定決心,把我大學時期用的新浪網信箱裡近萬封的垃圾信刪光之後,意外發現當初申請明日報新聞台的email,才找回這篇拙作。
文章失而復得真的很高興,因為寫的時候,我還深深愛著法國這個國家。因為那時什麼都新奇,所以從路人粗魯到滿地狗大便還有罷工不斷我都不放在心上。現在啊,只要一踏上法國的土地,尤其是巴黎,一張嘴就都咒罵個沒完。這種筆調我現在已經寫不出來了。
那時我人在法國還沒有數位相機,留下來的全是洗出來的傳統照片,相本放在霞飛那兒。下次去探望他時再把相本拿回來,有沒有機會掃描之後替換一下。
不然舊地重遊,去補照些照片也行,怕只怕回去會照到星巴克,很煞風景。我離開巴黎前才開了一、二家而已,誰知道後來這家美國企業擴店擴得跟浮萍掉到池塘一樣,連巴黎都不能倖免(倫敦更是當成公車站牌在開)。生活裡總有這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老讓人覺得從前比較美好啊。